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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泸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     者:任玮 

作者单位:西南医科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谷满意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主      题: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 监管问题 监管对策 

摘      要:我国于200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数量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政府采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因此,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确保政府采购的公正高效、科学合理显得尤其重要。随着泸州市政府采购逐渐增多,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采购责任,解决政府采购面临的问题,泸州市有关部门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响应国家和四川省的要求,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文件。然而,由于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发展历史较短,在监管中常发现采购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不仅会造成公共资金的浪费,而且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因此,系统全面研究和分析政府采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梳理分析文献,结合对泸州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政府采购人员和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方人员的访谈,应用公共利益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对泸州市政府采购在采购范围、方式、程序和人员四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出泸州市在政府采购监管中的主要问题有:泸州市在政府采购范围监管协同参与不足,政府采购方式监管配合不够流畅,政府采购程序监管协同意愿不高,政府采购人员监管缺乏有效合力。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深入分析,政府采购监管问题存在原因来自政府采购范围监管部门意识不到位,政府采购方式监管参与氛围不浓厚,政府采购程序监管谨守权力“范围圈,政府采购人员监管主体专业性不强四个方面。在系统分析泸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以下对策:提升泸州市政府采购范围监管的协同意识,加强泸州市政府采购方式监管的宣传教育,提高泸州市政府采购程序监管的协同意愿,提升泸州市政府采购人员监管专业能力。以上对策的贯彻和相关办法的制定和执行,能够解决政府采购监管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府相关人员履行好监管职责,保护国家的“钱袋子和维护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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