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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平台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

灵活用工平台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

作     者:王雅妮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胡伟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灵活用工 平台企业 税收征管 

摘      要:近年来,由于企业用工需求的变化及劳动者观念的转变,灵活用工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并被大众广泛接受。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至2020年我国灵活用工人员规模已达2亿人。随着灵活用工需求的增加,被称之为灵活用工平台,主要作用于连接用工企业及灵活用工人员的互联网平台逐渐兴起。作为新兴的“互联网+人力资源平台,灵活用工平台具有互联网平台特有的人员流动性大、交易虚拟性等特点。因为上述特点,传统的税收征管体制在面对灵活用工平台时频频失灵,继而出现了一系列的税收问题,最终导致针对灵活用工平台的税收征管陷入了困境。由于法律的滞后性,针对灵活用工平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存在大量法律空白和不确定性概念。大量的法律空白使得税务执法人员无法可依,而大量的不确定性概念使得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过大,最终导致了针对灵活用工平台的税收征管面临着税收要素难以确定,纳税申报制度适用混乱等困境。加之灵活用工平台涉税主体纳税人意识不强,刻意隐瞒纳税信息,在税收信息获取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很难了解到真实的税收信息。而要走出上述困境首先需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通过修订现有税收实体法以及程序法来补充适用于灵活用工平台的法律条文。加强法条的具体化,以此明晰税收要素,解决执法人员税收要素难以确定的问题。然后要完善税收信息获取制度,通过创建自然人税收信息处理平台,促进第三方平台涉税信息共享来打破税收信息不对称的屏障。其次要完善灵活用工平台纳税申报制度,落实代扣代缴制度,推广委托代征制度,成立简单高效的纳税申报系统。通过以上方式解决针对灵活用工平台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走出税收征管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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