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的信息公布与定价分析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董烨然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摘 要:生活中,消费者和厂商之间存在着不对称信息。平台是连接消费者和厂商的交易场所,构成了“厂商——平台——消费者的双边市场。平台在提供信息时也收取相应的费用,当平台仅公布厂商数量信息时,消费者可以根据平台上厂商的数量信息决定是否进入平台,此时平台仅向厂商收取广告费,对消费者不收取任何费用;当平台同时公布厂商数量信息和消费者位置信息时,消费者可以根据平台上厂商数量信息决定是否进入平台,厂商可以根据消费者位置对消费者进行差别化定价,此时平台向厂商收取广告费,向消费者收取订阅费。本文构建了垄断平台和寡头平台向厂商和消费者仅公布厂商数量信息以及同时公布厂商数量信息和消费者位置信息的模型,讨论了四种情况下平台向消费者和厂商的定价策略,比较分析了不同情况下的社会福利和平台利润大小,并通过数值模拟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在一定参数约束下,不论是垄断平台还是寡头竞争平台,平台仅公布厂商数量信息时获得的利润要大于同时公布厂商数量信息和消费者位置信息时的利润;垄断平台在不同信息公布策略情形下所获得的利润均大于寡头竞争平台不同信息公布策略情形下所获得的利润。2.关于社会福利,不论是垄断平台还是寡头竞争平台,平台仅公布厂商数量信息时所带来的社会福利要大于平台同时公布厂商数量信息和消费者位置信息的社会福利;垄断平台的不同信息公布策略所带来的社会福利要大于寡头竞争平台的不同信息公布策略所带来的社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