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税务建设背景下广东省税务执法体系的优化研究 ——以G市为例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霄;李丹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2021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智慧税务,开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新征程。优化税务执法体系既是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的关键,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重要举措,至2023年,要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在智慧税务建设背景下,广东税务在税务执法层面已经开展了一系列试点举措,但如何更好地实现税务执法体系的优化,需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阅读大量文献以及对相关理论的研究,建立了智慧税务和税务执法的理论基础,为进一步探讨广东智慧税务背景下部分税务执法措施实施的具体情况,通过实践来进行深入了解。实践研究发现:目前广东税务的税务执法体系依据智慧税务的建设要求,在税务执法的精确度和规范度方面都有了提高,但各措施自实施以来,柔性执法方式仍存在不规范行为;稽查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精确度不高的问题;基层执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执法口径在各个区域和部门间不统一;税务执法风险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通过对G市进行案例研究,对资料进行分析与译码后,分析其在税务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广东省税务执法体系现存问题有一定的相似性,依据理论结合实际提出解决对策:第一,针对柔性执法的规范问题,规范说理式执法的文书、统一首违不罚的操作流程;第二,在基层稽查执法层面,内外联动、优化案源、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第三,在执法风险层面,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与激励惩治制度;第四,在信息交流方面,建立内部执法经验交流平台,扩大信息的采集广度;第五,培养执法人才,可通过实现区域间经验分享、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执法人员配置进行优化;第六,通过多种社会宣传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坚持风险管理为导向来提升社会纳税遵从度。通过这些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实现智慧税务建设背景下2023年税务执法新体系的的目标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