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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研究

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研究

作     者:张雪 

作者单位:吉林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吴莹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主      题:社会组织 居家养老服务 结构功能主义 

摘      要:在国家的“十四五规划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首次被提升至国家战略的地位,这不仅意味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也宣告了我国未来养老产业将持续蓬勃发展。目前在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的背景下,作为最传统、最基础的居家养老仍在我国养老格局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然而“421式的家庭结构既塑造了居家养老的功能,又限制了居家养老在服务内容与质量上的突破,老年人口寻求“在地安养的养老需求无法全面满足。故本研究提出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给予居家养老服务新的服务内容设置、新的组织功能,并提供网络型的支持,避免政府失灵的现象发生,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本研究基于社会学中结构功能主义视角,通过深入C市多处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析了居家养老服务与社会组织、社区、政府的关系问题,提出新的关系模式,发现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成因,提供有效的发展路径,建构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首先,C市作为老龄化程度严重的代表性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质量亟待提高。而正是因为这一市场契机,让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切实可行。目前C市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面覆盖但经营状况不容乐观,与此同时,社会组织深入到居家养老服务的案例并不多。故本研究从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角度,厘清介入类型、介入手段、介入程度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关系,并将介入的类型划分为合作、嵌入以及监督三种模式。其次,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之中,两者建立了新的居家养老服务结构,并随之产生一些互动问题。由于新的行动系统适应功能不良导致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质量产生波动,目标复杂多变导致居家养老服务的子系统之间关系失调,整合效率的下降导致居家养老服务难以向外部的社会环境延展,模式维持功能的滞后性导致居家养老服务的附加属性产生偏离。最后,结合前文分析及典型案例经验,尝试从结构系统的内、外两个层面提出长期有效、持续发展的可实施对策。内部层面要改良资源注入方式,资源配给适应老年人实际养老需求;养老服务执行中简化服务目标,强化服务功能,厘清社会组织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责任定位;明确规章制度,激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各主体间统一价值规范,补充家庭要素参与意见反馈,改善现有模式维持的功能。外部层面要融合多种服务模式,建构可持续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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