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担当的重要论述研究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鲍雪松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担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时代发展之需,明确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发表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担当的重要论述。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理论滋养和现实指引。本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归纳演绎法和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担当的重要论述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研究。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阐述了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担当重要论述形成的理论渊源和现实依据。理论渊源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责任担当的论述、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关于领导干部担当的论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责任担当思想。现实依据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以及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都对领导干部担当提出新要求。第二部分阐释了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担当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担当的意义、内涵、基本要求以及实现路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第三部分总结了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担当重要论述的理论特色,即党性与人民性相一致、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第四部分论述了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担当重要论述的价值意蕴。在理论层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层面,有利于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有利于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有利于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