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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构建

作     者:滕皓琳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杨海涛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船舶登记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摘      要: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是以规范船舶所有权、船舶状况、船员配备、航运管理等为主要内容,以吸引远洋船舶入籍为目标,登记条件宽严适中、待遇优惠的船舶登记管理制度。我国现阶段处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构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是助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为我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构建提供宝贵契机。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构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双循环新发展理念、海洋强国战略为指导,秉承平等登记与保护原则、禁止登记权利滥用原则与真正联系原则,循序渐进地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国港口和自贸区定点试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经验不足,尚存船舶登记要件不明晰、登记税赋改革不深入、登记程序不够简化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构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面临的立法、执法、司法三方面的不足,通过借鉴国外先进航运国家的经验,深入探索我国构建拥有健全的船舶登记法律法规、高效便捷的船舶注册登记程序、完善配套船舶登记服务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此建议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构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要探索制定《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完善《船舶登记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完善登记执行部门与程序、规范登记行政监管模式、优化上诉案件管辖权、规范司法联动机制、完善国际司法协助机制,以此为探索全面构建我国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实践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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