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以浙江绍兴市为例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立景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新乡贤作为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点关注,而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并没有形成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乡村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对国家法治建设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研究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的问题,可以有助于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目标。现阶段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法治保障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对绍兴市新乡贤为研究案例可以发现,具体表现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法律依据不足、法律效力不高、法律救济缺失、法律监督未落实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从立法层面、法治环境、法治方式、法治监督四个方面提出了优化措施,首先立法层面上需要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法律规范体系以及完善乡规民约等民间规范。其次法治环境层面上要加强新乡贤的法治思维建设以及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再者法治方式层面上要完善新乡贤的法治工作机制以及完善新乡贤权利救济体系。最后法治监督及管理层面上要优化新乡贤的内外部监督体制以及优化新乡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