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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视野下单位犯罪独立性的认定

刑事合规视野下单位犯罪独立性的认定

作     者:沈佳男 

作者单位:太原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扈晓芹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刑事合规 本土化研究 单位犯罪 单位意志 独立性认定 

摘      要:为了应对单位刑事风险,保护民营企业,我国引入了目前在世界多国正在探索的治理单位犯罪的重要举措——刑事合规制度。但在刑事合规制度本土化构建过程中出现了困境:单位责任与单位成员责任相互捆绑阻碍了刑事合规制度的推进。因此,改造传统的单位犯罪制度,将单位刑事责任与单位成员刑事责任分离已经成为刑事合规制度改革的头号问题。本文从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现实必要三个角度科学论证了刑事合规制度下将单位与其成员责任分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通过对域外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的四个代表性国家的单位犯罪理论进行探索,得出对我国单位犯罪制度重新构建的有益启示,包括应当说明单位的独立实体特征,正确厘清单位与单位成员的关系,实现单位归责路径的可视化。最后提出了解决单位犯罪独立性认定困境的最佳路径:第一,需要修正单位犯罪责任体系。应当认可并发展“单位独立意志理论,建立单位与单位成员二元归责路径并统一单位犯罪入罪标准;第二,需要补充单位犯罪刑罚体系。应当建立合规整改是实质制裁的理念、统一刑罚处罚力度并增设单位资格刑。第三,需要完善单位犯罪刑事合规制度。要确立单位具有合规的法定义务,修改并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使其与刑事合规制度相衔接,明确刑事合规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只及于单位,而不涵盖单位责任人。通过对单位犯罪进行独立性认定,可以解决我国单位犯罪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高我国单位犯罪治理效能,进一步推进刑事合规的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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