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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研究

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研究

作     者:付梁艳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冯燕芳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1[哲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主      题:弗雷泽 性别正义 再分配 承认 代表权 

摘      要:人类社会在发展进步的过程中,始终将正义作为追求的理想目标,而性别正义对实现社会正义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1947—,以下简称“弗雷泽)作为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代表人物,同时作为西方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弗雷泽对性别正义理论的探讨,一方面展现出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女性处于不利地位的敏锐观察,另一方面为满足女性诉求多元化、实现性别正义提供了重要借鉴,推动了西方理论界对性别正义理论的深入研究。弗雷泽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性别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弗雷泽在概念上对资本主义社会性别正义进行了重构。她将性别看作是一个二价集体,通过分析反贫困、反剥削等七种不同的规范性原则,结合所处时代的整体发展态势,以及女性主义运动的发展现状,指出何为真正意义上的性别正义,并倡导以“普遍性照顾者模式推动性别正义的实现。其次,弗雷泽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分配不公、男性中心主义、政治地位不平等的性别非正义事实。在与霍耐特等理论家的激烈辩论过程中,弗雷泽指出,单一的分配正义理论和承认正义理论都存在各自的局限,难以矫正资本主义社会更有利于男性的性别化问题。最后,弗雷泽提出要通过经济再分配、文化承认和民主制度的措施对性别非正义加以矫正。通过继承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传统,借鉴当代西方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针对“错误分配“错误承认和“错误代表权等性别非正义问题,弗雷泽构思了以参与平等为规范性标准,涵盖经济、政治和文化维度的三维性别正义框架,通过引入“政治代表权作为性别正义的第三个维度,将性别正义的实现拓展至更为全面的框架。弗雷泽的性别正义理论既有积极意义,也存在局限性。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细致地了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正义理论的最新研究动向,为研究弗雷泽的相关学者开拓新的研究视角;而且有助于引发我们对现存社会出现的性别正义问题进行新的思考。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弗雷泽将导致性别非正义的经济因素与政治和文化因素视为同等重要的地位,弱化了经济因素的作用,偏离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即将经济因素作为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主要因素;第二,弗雷泽提出的建立全球民主制度是对资本主义本身的改造,且具有一定的抽象性,缺乏将理论设想与实践路径相结合的具体方案,与马克思所倡导的革命的变革方式不相符合,因而致使其理论设想难以实现;第三,弗雷泽在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非正义现实展开无情批判的同时,也不得不将多种理论的可取之处全部收入囊中,最后陷入折中主义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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