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政府监管问题研究——以山东省为例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徐宏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摘 要:电信行业作为信息化领域的重要产业,不仅关乎民生和国家信息安全,更是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近些年,在国家强有力的支撑和推动下,我国的电信业在技术、市场等方面都有了飞速发展,我国也不断吸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在对电信行业的政府监管方面,不断进行优化,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目前,政府监管体系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此背景下,本文深入探索进一步完善电信运营商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本文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形式,运用访谈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政府监管、非对称监管等相关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整理了电信运营商政府监管在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内容、监督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现状。目前,我国政府电信运营商监督管理机构主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实行不对称政府监管和进行绩效考核对电信运营商进行监督管理。但在管理过程中,仍存在政府监督管理机构权责交叉、政府监督管理质量低、政府监督管理法规监管力度小、政府监督考核办法不合理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政府监督管理内容较模糊、政府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和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缺乏创新。为进一步完善电信运营商政府监督管理,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一是优化电信运营商政府监督组织机构,全面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在监管机构内部设立监督机构;二是细化具体的政府监督管理内容,推动全领域监管覆盖,加大对资费政策、客户服务质量等的监管力度;三是根植于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历程,完善电信政府监督管理法律体系;四是数字赋能提高政府监督管理能力,创新智慧监管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促进数据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工作机制;五是建立健全评价问责机制,制定监管部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政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