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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工作制中的职工权益保障研究

弹性工作制中的职工权益保障研究

作     者:黄旭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雄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弹性工作制 职工权益 保障 

摘      要:受疫情影响,弹性工作制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所谓弹性工作制是允许员工调整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以满足个人需求的一种做法,是在全日制工作中进行的灵活工作安排。疫情爆发之前,这种灵活的工作方式就已经广泛存在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行业中。弹性工作制以其具有的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体现人性化的管理等优点大受推崇。弹性工作制这一灵活的工作方式不仅满足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的需求,也满足了“千禧一代“Z世代劳动者个性化工作的需求,成为很多用人单位招聘时着力宣传的亮点。但目前我国弹性工作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弹性工作制中的职工权益缺乏法律保障,这使得弹性工作制在实践中往往沦为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工具。在工作方式灵活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在强调弹性工作制“弹性的同时,保障弹性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灵活与安全的关系,是我国劳动法必须考虑的问题。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弹性工作制的概述。这一部分首先明确本文讨论的弹性工作制的内涵,其次介绍了弹性工作制的特点,最后把握弹性工作制中职工权益保障的价值诉求。这一部分意在为全文的写作提供核心理论支撑。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弹性工作制中职工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由于弹性工作制不同于传统的工作方式,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主要表现为弹性工作制的法定形式有限、弹性工作制的实现方式不完善、弹性工作制下职工休息权保障不足、职业安全保护制度不能适应工作场所的弹性化。这一部分意在整体把握弹性工作制职工权益保障难题,为后文的对策建议提供基础。第三部分介绍了弹性工作制中职工权益保障的域外经验。这部分主要介绍了德国、荷兰、日本的相关规定。这一部分意在为后文的对策建议提供借鉴。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弹性工作制中职工权益保障的基本对策。在工作生活平衡、体面劳动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价值诉求的指引下,结合对域外经验的借鉴,本文提出了如下建议:增加弹性工作制的法定形式、优化和丰富弹性工作制的实现方式、加强弹性工作制下职工休息权的保障、优化职业安全保护制度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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