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收藏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

作     者:刘逸飞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洪平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保证保险 个人贷款保证保险合同 保证保险人追偿权 互联网保证保险 

摘      要:保证保险作为我国《保险法》明确列举的财产保险,其性质被界定为保险,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然而我国保证保险业务发展之初便展现出突破保险法基本原理的特性,使得本为保险险种之一的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向保证合同方向倾斜,这种游走于保证与保险之间的属性状态,将保证保险业务的性质之争推向高潮。当我国保证保险行业出现业务先行、法律滞后的发展模式时,即决定了作为一种兼具保险与保证双重属性的新型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研究价值。其中,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由于牵扯的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国家扶持度低,政府调控少,风险性高等特点,较中小企业保证保险、农业保证保险、汽车及住房保证保险等险种来说早先展露锋芒。加之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纠纷在司法领域的问题也在逐渐凸显,分析其背后的成因,定义合同属性,寻找纠纷解决的法律适用是今后保证保险研究的重心。在此基础上,围绕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明确保险合同全过程的各主体责任,研究保证保险费率的设置依据,准确反映我国保证保险业务的发展模式,集中一切力量有针对性地降低保证保险合同的风险,进而形成风险与费率双降低、保险人与投保人利益双保障的健康发展业态。最后,防患于未然,研究保证保险是否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银保联合模式的发展全前景以及互联网等新领域出现的问题,亦是当务之急。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