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肖夏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流媒体音乐是近年来迅速兴起的一种播放音乐的方式,但是其与我国现行版权许可制度之间并不能形成良性互动,并暴露出大量的问题。我国目前的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方式分为两种: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体管理模式和流媒体音乐版权协商授权模式。但是这两种模式都不能促进我国音乐版权市场的发展,反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流媒体音乐平台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大量的中小型平台倒闭,严重阻碍了音乐版权市场的发展;集体管理组织的僵化与行政程序的繁琐一方面使得监管力度不够,盗版侵权与审查疏漏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不能保证版权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较低的版权费率使得广大的版权人并不愿意将有价值的音乐作品交给集体管理组织;协商授权中版权人的劣势地位也使得版权人无法获得合理的收入,阻碍了版权人的创作积极性。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在吸收美国《音乐现代化法案》与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等相关制度优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对音乐版权许可制度提出了新的构想。本文主要分为五个章节,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绪论。简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创新点,并整理分析了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二章为我国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概述。首先,介绍了我国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的模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集体管理模式、流媒体音乐版权协商授权模式,介绍不同模式的运营方法及现状。随后,分析了两种模式的缺陷并具体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我国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需要优化。第三章为域外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的经验借鉴。首先介绍了美国的《音乐现代化法案》,重点分析了自愿许可制度与机械许可制度,两种制度符合美国流媒体音乐版权市场的发展现状并解决了十几年来美国面临的既得利益者的阻挠与激增的版权诉讼等问题,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之后介绍了欧盟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重点分析了欧盟延伸性集体管理组织、欧洲网络平台的上传过滤义务对许可制度的保障以及公平报酬制度。延伸性集体管理组织加强了作品的流通速度也减少了版权许可的成本;上传过滤义务的主要目的则是欧盟为应对非本土大型流媒体音乐平台市场侵占;公平报酬制度提高了音乐创作人的收入。第四章为保障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运行的配套机制。首先,介绍了大数据系统的作用,利用现代技术,加强了各方主体之间的交流,便于作品授权与维护各方主体利益。其次是集体管理组织的保障,提前使技术调查官介入,既能用专业的知识来解决冲突保障版权许可制度的顺畅运转,还加强了集体管理组织的公信力;分析了未来建立竞争性集体管理组织制度的必要性,用市场来调节版权制度的发展才是最好的选择。最后介绍了公平报酬制度的应用,先说明了我国引用公平报酬制度的理论基础,随后结合我国市场发展现状具体分析了公平报酬制度的应用。第五章为我国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的完善。结合国内外立法,对我国流媒体音乐版权许可制度进行了重构。首先,机械法定许可不可或缺,其不仅仅符合我国政策的要求,更是平稳过度的保障,但依旧有重新制定版税费率等改进空间。其次是集中许可的完善,从孤儿作品和选择推出权两方面出发,明确集中许可的高效。最后是协商许可的必要与限制,协商许可有利于我国版权市场的发展,但是也应对其加以限制防止流媒体音乐平台形成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