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行为研究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周国文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新冠疫情 刑法规制路径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依法治疫
摘 要:2020庚子年初,突然爆发了一场始料未及、原因不明的肺炎疫情,先是肆掠武汉,然后在中国大地上飞速蔓延开来。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要求在做好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到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并且惩罚妨害疫情防控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的长久稳定。然而,仍有一些个人或单位拒不服从中央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命令,甚至试图触及法律底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不时出现暴力防控、隐瞒出行、殴打医务人员、哄抬物价等现象,对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构成巨大威胁。疫情就是生命,生命重于泰山。当疫情突然袭来时,自觉遵守防控要求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本文主要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典型行为、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和相应刑法规制路径的选择进行研究,从而增强公众对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了解程度,提升法治意识,更好的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最终实现打赢防疫的全体人民战争、全面战争、阻击战争的目标。新冠肺炎自从爆发以来,该病的传播就引起了社会广泛恐慌。《关于依法惩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两种刑法上的规制路径,供司法机关在办理相关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时作为指导和参考,此篇文章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刑法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通过相应的示范路径,论证并提出了重大疫情下新刑法规制路径的可行性。同时,针对现有的刑法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系统,进一步优化的犯罪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并避免司法解释取代了刑法的规定规范的行为损害的预防和控制疫情,使疫情防控相关刑法调控路径更加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