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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售电业务市场准入研究

我国售电业务市场准入研究

Research on Market Access of Electricity Selling Business in China

作     者:杨愉愉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黄震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主      题:售电市场 市场准入 政府监管 

摘      要:随着电力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垂直一体化管理、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传统电力产业已经解体,取而代之的是竞争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从改革初期的厂网分开、企业重组再到市场化改革的快速前进,电力改革持续走向纵深。自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至今已有六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电改主要集中于改变传统的电力系统运转方式,使原本呈现单向发展的发、输、配、售、用电力业务通过电网这一基本官网通道,走向直接互动的网状模式,并构建出存在竞争的运转市场,更好助力于电力产业发展。而在此环节中,配电侧和售电侧便成为整个市场构建的重要环节,本文则主要集中于售电侧市场的建设,并结合欧美相关国家电力改革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售电业务市场准入环节,探讨我国售电业务市场准入监管制度的构建问题。因此本文主要通过以下四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主要通过我国售电业务市场改革历程中打破电网垄断、规范电力调度执行权、还原电力商品属性三个方面,引出我国售电市场构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构建售电业务市场的必要性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售电业务市场进一步分析,了解当前售电业务市场的要素和改革绩效。第二章在对售电业务市场准入进一步剖析,分析总结售电业务市场准入“可见的政府槛和“隐形的市场槛这一本质,从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相结合、创建良好市场化竞争秩序、公共服务引入竞争机制、私权保护与公权监督四个方面论证售电业务市场准入的理论依据,并分析应当贯穿改革全程的公平、公开、公正三大原则。第三章则是通过对欧美国家,具体为英国、美国的电力市场化比较重要的几次改革研究,分析总结可以借鉴的经验。再具体分析我国售电业务市场准入研究的现状,进行总结。第四章再通过前文论述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本文论点。认为市场准入不仅仅是单一的政府行政许可,其更加表明是政府与市场、垄断与竞争并存的电力市场监管的建设。而当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急需的就是包含市场准入的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电力市场的成立与健康发展是需要一个市场准入制度提供基础保障的,而在这保障之内又存在着市场准入体制为市场发展提供方向脉络,最后则是通过市场准入、交易、价格等机制实现市场的正常运行。这就是一个由面到线再到点的发展模式,也可以由点到线再到面具体看待我国未来电力市场监管制度的建设发展。从而指出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应当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建设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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