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投资法下的公平公正待遇的批判性分析
A Critical Analysis of Fair and Equitable Treatment under Myanmar Investment Law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皎
授予年度:2022年
摘 要:许多国家在国际投资协定或本国投资法中采用“相对标准条款(Relative Standard Clause,RSC)和“绝对标准条款(Absolute Standard Clause,ASC)作为保护投资的法律方法,旨在吸引外国投资。在绝对标准条款中,公平公正待遇在国际投资法领域内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它的法律含义、它的涵盖范围等,是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在这一方面,缅甸是在国内法中规定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国家之一,然而,缅甸的投资法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条款含义不明,在实践中难以适用,并且易出现混淆。因此,本文将主要探讨如下三个问题: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不切实际和不明确之处,如何平衡公平公正待遇和国家监管权,以及如何解决公平公正待遇中所涉及的上述问题和矛盾。为了探讨这一问题,本文将通过五章进行分析。第一章阐述了缅甸投资法下的公平公正待遇的要素,以及其中的问题和挑战。第二章则分析国家监管权与法律稳定性的平衡、合法监管行为、善意解释、透明度和投资者的尽职调查等内容。由于很少有国家在其国内法中规定公平公正待遇,第三章研究了其他国家和国际投资法这方面的相关实践和法律表达。基于上述分析,第四章则对缅甸投资法对公平公正待遇的规定提出了适当建议。根据本文的研究路径可以发现,缅甸投资法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条款的法律表述混乱不明,在国家层面难以适用;同时,由于对正当程序的限制范围狭窄,其也难以对投资者发挥作用。综上所述,有必要依据国内的行政和司法实践情况以及其他国家的成功实践审查和修订公平公正待遇标准,以避免现有的问题和矛盾。同时,在审查和修订缅甸投资法的公平公正待遇时,还需要考虑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法律、双边投资条约和投资协定之间的联系,并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