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公共事件中政府对网络舆情监管研究
作者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燕凌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50302[文学-传播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050301[文学-新闻学] 05[文学] 0503[文学-新闻传播学]
摘 要:在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信息迅速传播,让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都得到了空前的保障,也考验着政府在网络环境管理中,因网络舆情所带来的挑战,特别是突发性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对社会稳定性的影响,社会舆情承载着人民群众的关注,从而影响管理者在维护社会稳定时的职能。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它以强大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独特的互动性、流动性,加剧了局部问题全局化、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公众化、一般问题热点的化趋势。但由于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网络舆情事前缺乏监控防范,事后缺乏有效引导,以致事件不断被放大,甚至被以讹传讹,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性措施引导网络舆情,正确化解网上舆情危机,正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应用了公共管理学、传播学、法学、信息管理学和公共关系学、协同治理的基本理论,选取“4.14聊城于欢案、“4.1从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的热点事件进行案例,分析发现我国政府目前在突发性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监管中存在政府监管方式、网络舆情监管水平、网络舆情的监管缺乏法律依据及统一的规范、网络舆情监管缺乏对网络媒体约束等问题。依据公共危机管理理论、生命周期理论、把关人理论、议程设置理论、协同治理理论,分析出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监管的原因,并提出建议政府应提升网络舆情治理水平、增强危机观念意识、利用信息监管机制、固定网络舆情的规范模式、加强官员、媒体及对群众的网络宣传教育、加强对网络舆情监管的效力、健全对网络舆情监管的法律体系及培养网络舆情监管人才队伍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