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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基督教知识分子关于新道德观的构建

五四时期基督教知识分子关于新道德观的构建

作     者:任亚楠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薛玉琴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1[哲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101[哲学-哲学] 

主      题:五四时期 新道德观 基督教知识分子 教会报刊 

摘      要:五四时期是近代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也是新旧道德观念更替的重要阶段。以往学术界对于五四时期道德问题的研究,大多从“新旧道德之争入手,侧重探讨新文化派对于旧道德的批判,及其所造成的震动、影响。当然,对其所提倡的新道德也有所论述。其实,五四时期是一个多元主义的时代,“五四不是只有一个传统,不是只有一种思潮,而是有着交叉互动的不同思潮和传统。在此,基督教创办了众多知名教会报刊,译介了大量西方先进的道德思想以及新道德论,具有一定史料价值。辛亥鼎革,随着清廷的覆亡,以儒家伦理为基础的传统道德秩序趋于解体失范,人心陷溺,道德堕落,社会秩序混乱。转型社会的道德重建开始凸显为民初社会的中心课题。在旧道德崩塌溃解、新道德尚未建立的“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基督教知识分子提倡基督教要以道德的维系为自身的责任,以基督教的伦理来补足儒家伦理的缺欠,为中国建设新的心理。他们认为“宗教是道德的根本,道德是宗教的实现。道德离了宗教既无基础,宗教离了道德既无生活。首先,基督教知识分子通过翻译、介绍与传播欧美、日本的道德理论为新道德建设提供了借鉴的理论基础。其次,基督教知识分子认为新文化派全盘打倒儒家旧道德的激进路线,只会导致人心的迷乱,而通过“新道德调剂旧道德的方式才能真正减少道德重建中的流弊。基督教知识分子从三个维度构建了新道德的标准。关于国家之新道德,基督教知识分子主张构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公民道德观,明确指出合格的公民资格之养成要有纯粹的爱国心;作为公民,必须履行纳税与服兵役的义务,必须培养公民对于社会的责任感与公德意识。在经济伦理方面,主张建立“人道主义的工业道德观,调整劳资关系,整顿商业道德。在家庭伦理道德的建设方面,基督教知识分子提倡“一夫一妻主义的“小家庭模式,即“基督教家庭是一男一女根据爱情而相互结合,用以谋共同目的的——人格底发展和幸福底完全——底工具。对于基督教知识分子而言,他们认为近代中国的种种救国之说,都忽视了对国民人格的模造。鉴于此,以余日章为代表的基督教知识分子提出“人格救国的思想主张。面对儒家文化的“信仰缺失,他们主张应以“耶稣基督的人格为模范。同时,基督教知识分子通过发起平民教育运动,公民教育运动等多种途径与方法,培养具有“德、智、体、群全面发展的“新国民、“新青年。总之,基督教知识分子构建的新道德观以“完全人格的养成为主要标准,不仅强调个人私德的培育,而且也强调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大我的公德意识。这对于五四时期思想界持“道德革命论和“保存国粹论两种思想路线起到了“补偏救弊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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