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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

作     者:吕可心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韩学平;郑峰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网络言论 侵权行为 法律规制 

摘      要:网络言论侵权行为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而兴起的概念,是传统言论侵权行为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的发展使得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更加频繁,拓展了公民进行娱乐、购物、工作与学习途径,还为人们提供了表达思想言论、分享生活的平台,使交流方式更为多样化。但网络的发展在带来便捷与好处的同时,网络言论侵权的事件也随之增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维护网络秩序,完善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是世界上大多数主权国家的普遍做法。但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过快,网络言论侵权行为呈现出侵权行为主体的隐匿性、侵权对象的多元性、侵权行为损害后果的即时性和严重性等新特点。但我国目前对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尚不完善,面对上文所述的新特点尚存在不适应性。这种不适应性不仅会导致网络世界中的秩序失衡,使无序、有害的网络言论侵害国家、社会、集体以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还会由于法律规制不清,而导致监管权力扩张,妨碍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这些负面影响因素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对冠以网络之名的言论侵权行为进行更严格的审视,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发展。为便于分析以提出建议,本文采用了文献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研究探讨。首先从对网络言论与网络言论侵权行为进行定义出发,分析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特点,将目前对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中鲜少关注的对著作权的侵犯加入论述,并进一步辅以相关理论作为本文的参考。其次,从网络言论侵权行为造成的权益侵害的角度,论述我国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与承担,明晰该侵权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再次,在前文的基础上找出我国对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的不足之处,突破以立法、执法与司法的传统分类方式,以侵权行为规制的阶段性为依据作分类,从预防性法律规制、监管性法律规制、惩戒性法律规制以及救济性制度四个方面将问题进行分类总结:我国目前在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预防性法律规制方面存在法律效力层级较低、政策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在监管性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监管权限与执法权限混乱导致出现网络秩序维持难的问题,以及存在监督规定不透明束缚民事主体的行为、忽视行业自律价值等问题;在惩戒性法律规制方面,对我国现行法律规范进行查漏补缺,将网络水军、对著作权的侵犯以及同行业公众人物在网络上以语言相互攻讦等侵权行为纳入分析,以期扩大对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规制范围;另外,我国的救济性制度尚不完善,民事主体不能准确地通过救济途径得到高效、便捷的救济。为了找寻完善路径,本文通过对域外多个国家对网络言论侵权的规制进行梳理,提炼出有益经验以供学习、借鉴。最后,以上述内容为依托,对我国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提出相对应的完善建议。要提高立法层级以提高网络言论侵权立法的权威性,将原则性规定具体化以加强预防性法律规制的可操作性;规范与透明是规制侵权行为、保护公私权利的关键,要将监管权力进行严格规制,并重视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业自律制度;对惩戒性法律规制的漏洞进行填补,并辅之以技术手段和政策利导,构建高效便捷的网络言论侵权行为的救济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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