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问题研究 收藏
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问题研究

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问题研究

作     者:宫英琛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史炜;孙琳琳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退回补充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 侦检关系 路径建议 

摘      要: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是程序倒流的一种法定方式,是刑事诉讼案件的非常规程序,其对实现司法公正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正确运用与否直接决定我国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质量。随着侦诉关系从侦诉分离向侦诉合一转变,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由配合不足向配合有余而监督不足转变。退回补充侦查作为一种非常规程序,有可能成为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互相“借时间的手段,严重时会侵害辩方诉讼权利。我国目前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并没有纲领性的文件,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统一的解决办法,导致某些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违背了程序设计的初衷,伤害了司法公正。本文具体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退回补充侦查的背景和研究现状。第二部分阐述了退回补充侦查的基本理论,从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侦诉关系转变的理论下厘清补充侦查的边界,从追究犯罪与人权保障、效率与公正兼顾的角度分析规范补充侦查制度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对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现状分析,分为立法和现状分析两部分。首先分析了目前关于退回补充侦查没有统领性的法律文件的立法现状,然后对R市的退回补充侦查的数据进行分析,并且结合典型案例探寻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对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现状表现出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主要对侦诉机关对证明标准的把握程度不同、退补程序成为隐形延长办案期限的工具、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数量居高不下、退回补充侦查后辩护律师的阅卷权不明确等四个问题进行分析。第五部分分别从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两个角度提出规范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的路径建议。从检察机关角度提出建立与侦查部门“面对面的沟通方式、补充侦查提纲的书写应明确具体、加强无罪推定意识和证据观念、推进公诉引导侦查、保障辩护律师退回补充侦查后的阅卷权等建议;从侦查机关角度提出将退查率纳入侦查机关考核指标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主动沟通等建议。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