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管之争的表现与动因分析 ——以枣庄市X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例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孙宗锋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摘 要:政府将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在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重要抓手,可以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目的,从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就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标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而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设立就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一次具体实践。相比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只是作为一个各部门物理上集中办公的场所,行政审批服务局真正将人事编制、审批事项、部门职责实质整合,同时作为依法设立的政府组成部门具有稳固的法定地位和职权范围。地方政府采取这样的改革路径,就是为了打破部门间的利益藩篱,降低审批成本,重塑部门利益格局、权责边界,将审批与监管分离,从而实现更简的审批环节、更优的审批流程、更短的审批时间,改变传统“监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加快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本文先后比较了首先出现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模式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之后出现的行政审批服务局模式的优势和劣势,然后介绍了在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枣庄市X区行政审批机构的主体变化。在改革过程中,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模式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改组设立了实行行政审批服务局模式的行政审批服务局。这次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审批和监管分离的格局中取得了很多较为明显的改革成效,例如:提升了审批和监管效率、转变了政府职能、规范了审批标准等。但也导致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在日常协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业务衔接不够顺畅、信息推送不够及时等问题。本文运用深度访谈、现场调查等方法阐述、还原了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在现场核查、审批档案、审批标准、审批决定权四个方面的矛盾和冲突。并尝试通过竞争、避责两个行为逻辑角度分析造成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出现问题的原因。本文从部门之间竞争的角度分析审批和监管两种政府部门由于部门利益的驱使争夺上级政府注意力、人员编制等各种行政资源、树立并扩大行政权威争夺话语权的行为。从避责的角度分析审批和监管两种政府部门出于规避由其自身职责带来的各种直接和间接风险的考虑采取事前事后各种横向避责策略,以希望于尽量减少自身责任风险的行为。根据本文的阐述和研究分析,本文提出进一步明确权责边界、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三个方面的优化建议,可作为公共部门改善审管关系的参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