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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研究

影视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研究

作     者:魏云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周莹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影视作品 侵权判定 实质性相似 认定方法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达,人类对精神层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影视剧作为一种综合性娱乐产业,能够满足人们这方面的需求。同一般服务业一样,为了能够迎合观众喜好,追求利益最大化,影视作品的开始不断出现抄袭、剽窃现象,这已严重危害了国内影视产业的健康发展。究其根本原因,一方面由于创作者的的权利意识不高,不能及时认识到自身权利被侵害或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另一方面是因为当前中国的著作权法对影视作品和其他作品的保护程度不足,不能有效激励创新,保持利益平衡。实质性相似作为认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的主要准则,其本身就属于舶来品,加之我国立法还未对它作出明文规定,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准则,所以,实践中对实质性相似的适用存在诸多困难。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影视作品侵权认定主要采用整体观感法和抽象检验法两种方法。由于影视作品是一个囊括诸多元素的综合性艺术作品,部分元素之间牵涉公共领域或思想领域的情况不可避免,而实质性相似又是建立在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基础之上,在对影视作品进行抽象剥离时,对于这一部分的划分只能依靠法官自由裁量,对法官来说不免存在一定的司法困难。因此,完善影视作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变得尤为重要。对于国内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的实质性相似的判断问题,本文除了绪论外,分为三个部分进行讨论。第一部分,重点对中国影视作品的法律属性问题展开解析,确定了影视作品的视听作品属性和商业属性,并列举了中国目前面对的影视剧侵权的主要种类。第二部分主要对我国影视作品实质性相似的现状和主要问题进行分析。通过五起具体影视剧侵权的案例,剖析法院在具体庭审中确定作品有无侵权的主要判断方式,同时介绍了我国当前立法对实质性相似问题的有关规定,明晰我国目前司法实务中认定影视作品选取整体观感法和抽象检测法这两种方法,由此探讨法院在判断影视作品的实质性相似问题时,主要面临影视作品中哪些组成要素受著作权法保护无法界定,国内立法、司法机关对采取哪种方法认定实质性相似没有具体确定,有关实质性相似判断的比例问题,缺少一个统一的衡量准则以及审判实务中作出实质性相似判断的主体太过单一等问题。第三部分针对上述列出的问题,尝试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首先要对影视作品中受保护的要素加以明确规定,对于主题、题材、叙述方法等已经在司法实践中达成一致意见的思想要素,可以对其进行剥离;对于人物设置、故事情节等构成要素,可以调换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和独创性两大原则的判断顺序,同时依据利益平衡原则进行判定,避免司法审判针对要素划分差异过大;其次根据影视作品的特性提出,法院在具体实践中可以借鉴美国的“内在-外在测试法理论,规避整体观感法的局限性。同时针对司法审判中法官对实质性相似的比例大小存在差异的现象,有必要设立相关的量化标准,缩小直至避免此种差异。最后,由于影视作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选择认定主体时切忌一刀切,要综合利用法官、专家和普通观众视角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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