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消费风险分担研究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小凡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20202[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摘 要:一国(地区)可以通过区域金融合作将异质性风险实现跨截面或跨期分配,当异质性产出冲击发生时,该国(地区)可以平滑产出的异质性波动从而隔离其对消费的不利影响,实现消费风险分担,提高居民福利。东亚区域自1997年金融危机后,积极寻求区域金融合作,通过“清迈倡议、“清迈倡议多边化、“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等一系列措施,使得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水平有了实质性提升。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所导致的世界经济不确定性提高是挑战更是机遇:它为东亚区域寻求进一步金融合作以提高消费风险分担水平注入了新的内在动力。那么,东亚区域能否建立一个良好的消费风险分担机制以隔离异质性产出冲击的不利影响、保障稳定的区域经济环境,对于推动地区多边机制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复苏、探索区域治理机制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选用1990年至2020年东亚九个经济体的面板数据,探究了东亚消费风险分担水平及纳入估值效应后收入平滑程度的改变,发现通过估值效应实现的收入平滑并未完全转换为对最终消费的平滑;基于此现象,本文建立动态风险分担渠道识别模型,对东亚消费风险分担渠道进行动态分析并研究了估值效应对其他消费风险分担渠道的影响,回答了如各消费风险分担渠道对产出冲击反应的时效性差异,每个渠道的动态作用,渠道之间是否存在替代或补充作用等一系列问题,弥补了以往静态分析的一些局限。本文首先回顾梳理了相关文献,包括:消费风险分担水平的研究,消费风险分担机制和渠道的研究,以及消费风险分担渠道的动态分析、渠道之间影响的研究;随后从不同前提假设出发,介绍了完全消费风险分担和非完全消费风险分担,并对消费风险分担的跨国(地区)收入平滑机制(对应净要素收入渠道和估值效应渠道)和跨期消费平滑机制(对应信贷市场渠道)进行了理论分析;然后,本文回顾了东亚区域金融合作阶段,并通过测算东亚金融开放度、外部失衡对东亚金融一体化现状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各经济体之间以及各经济体与区域之间消费、收入的相关性进行度量,完成了对东亚消费风险分担的初步分析;基于以上基础,本文紧接着选用1990至2020年东亚九个经济体的面板数据,分别对纳入估值效应渠道的东亚消费风险分担水平和消费风险分担渠道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通过对东亚区域风险分担水平进行度量发现,在仅考虑净要素收入作为收入平滑的渠道时,东亚区域收入平滑水平有所提升但较为有限,将估值效应视作“收入的一部分,重新对收入平滑水平进行测度后发现东亚收入平滑水平提升明显,表明估值效应已经成为东亚实现收入平滑的主要渠道。随后对东亚消费风险分担水平进行测度后发现,东亚消费风险分担水平有较为明显的提升,且与纳入估值效应的收入平滑水平变化趋势具有高度的同步性,但是其增长幅度远小于收入平滑水平提高的程度,说明通过估值效应实现的收入平滑并未完全转换为对最终消费的平滑。第二,本文基于消费风险分担渠道识别模型,构建纳入估值效应渠道的动态模型,考察了产出冲击发生后,产出变化通过各个渠道实现平滑的动态过程:净要素收入渠道对产出冲击的累积响应为负,表示该渠道并不利于消费风险分担;估值效应在短期内可以实现消费风险分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发挥的消费风险分担的功能有所减弱;而信贷市场渠道能够在前两期中对风险分担起到明显正向作用,但通过累计脉冲响应发现:和净要素收入渠道一样,信贷市场渠道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消费风险分担。第三,通过传统渠道对估值效应渠道冲击的脉冲响应分析,探究了在估值效应规模逐渐增大的情况下,该渠道对传统渠道产生的动态影响,发现:估值效应渠道对净要素收入渠道的影响不明显,但根据信贷市场渠道对估值效应渠道的脉冲响应可知,估值效应带来的风险分担作用,会因为信贷市场的负向作用而抵消。第四,在剔除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后,以剩余七个经济体为研究对象时发现,净要素收入渠道的作用并无明显变化,而信贷市场渠道则发挥了主要的风险分担功能。说明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在更大程度上可以通过估值效应渠道实现消费风险分担,而剩余七个经济体由于其较低的金融开放度和估值效应规模,未能享受金融一体化带来的收入平滑收益。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东亚应深化区域金融合作、优化外部资产负债结构和提高区域金融一体化程度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