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与发展—新中国初期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构研究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宗花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13[艺术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6[历史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1302[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60206[历史学-中国现代史] 040102[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二十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设由此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培养音乐人才与音乐师资的学校在其教育理念、方针、制度等方面顺应时代的洪流发生了转变。本文对1949年至1957年这一时期的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构过程进行研究。全文由四章构成,第一章对新中国初期高等音乐教育体制进行溯源,回顾新中国前夕解放区、国统区的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设情况,梳理并归纳出解放区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设的特点为:以培养“艺术干部为主要目标,坚持“在革命实践中学习的人才培养方式,国统区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设的特点为:以培养“音乐专业人才为主要目标,以欧美教育体制为主要借鉴对象,学制、课程设置较为规范;第二章探究第一次文代会与新中国初期高等音乐教育体制的建立问题,对中央音乐学院及其华东分院、北京师范大学,以及其他沿革下来的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体制进行研究,揭示其对老解放区音乐教育经验的继承、对国统区音乐教育的改造,以及对东欧音乐教育经验的借鉴;第三章探究新中国成立初期,文艺工作者纷纷投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热潮中,音乐工作者围绕民族声乐、器乐教育体制的建立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推进了高等院校民族声乐、民族器乐的教学原则、教材、教法的建设;第四章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随着第一次全国艺术教育座谈会的召开,以及高等院校大调整的热潮,社会主义高等音乐教育体制获得重要发展,具体体现在五年计划完成之际已建成6所音乐艺术学校,另有17所师范学校开设有音乐系,同时建立起“音乐附小-附中-大学-研究生音乐人才培养系统,促使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设逐步走向正规化,社会主义高等音乐教育体制建设的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