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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数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作     者:马苏静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延舜;宋春波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数字弱势群体 数字时代 智慧社会 数字人权 

摘      要:当下,数字科技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数字红利,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数字弱势群体。数字弱势群体是个相对的概念,每一个公民甚至企业都有可能成为其中的一员,并且伴随着数字科技对日常生活的不断渗透,势必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数字弱势群体。此时,站在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视角去审视科技发展所引发的“实质不平等,使得社会成员尽可能公平地享有数字红利、避免数字侵权,并借助有效的法律手段予以保障,对人权发展、社会治理和法治完善均具有重大意义。基于此,本文以数字弱势群体为研究视角,共分为四个部分展开论述。首先从数字弱势群体的独特性谈起,通过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分析以及与传统弱势群体的比较,突出其在数字时代的独特性之所在。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要求、保护数字弱势群体的人格尊严和自由以及数字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有必要对数字弱势群体予以法律保护。其次,在类型划分上,本文认为可以将数字弱势群体划分为“显性数字弱势群体和“隐性数字弱势群体。前者与传统弱势群体有很多重合之处,因此较早受到学界关注。与此相反,由于“隐性数字弱势群体具有明显的相对性且表现较为隐蔽,尽管基数大,但是却缺少系统性地研究和保护。从产生场域来看,本文分别从不同视角进行划分,主要包括主体、职业、地位和能力。此外,从当前现状来看,对于数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主要面临两大困境:法制滞后于数字变革以及数字时代不平等、赢者通吃的特性。在数字时代,智慧社会治理负荷沉重,数字法治图景与数字权利体系的不确定性及扩展性的冲突愈发凸显。与此同时,数字时代还塑造了一个风险社会,数字弱势群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权利危机、平等危机和自由危机。基于此,本文分别从技术特性、社会环境和制度根源的角度,分析以上困境产生的原因所在。最后,本文是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为数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其一,在理念层面,需要重塑平等,平衡多方主体利益,确立“数字人权理念;其二,在操作层面,需要更新法律保护模式。具体而言:在立法方面,针对“显性数字弱势群体,要从宪法层面赋予其技术帮助权,为个体诉求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还要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传统权利体系;针对“隐性数字弱势群体,要积极建构以知情同意权、数据修改权、数据删除权为核心的数字权利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该权利体系动态的修正。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对此还要明确数字科技企业和国家的义务。在执法方面,要柔性执法,彰显数字人文关怀。在司法方面,要借助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为数字弱势群体提供具体的倾斜性保护。本文希望借助以上对策为数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提供一些可行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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