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商品代言人侵权连带责任法律经济学研究 收藏
商品代言人侵权连带责任法律经济学研究

商品代言人侵权连带责任法律经济学研究

作     者:石珊珊 

作者单位:山东工商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武善学;张建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商品代言人 侵权连带责任 过错推定归责原则 社会成本收益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商品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由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公众维权意识逐渐觉醒,消费者与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侵权纠纷日益增加。作为促进商品销售的有效形式——代言广告成为了人们关注的对象。商品代言人代言行为作为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行为有帮助扩张商品销售规模,增进商品销售数量的功能。商品代言人的代言行为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构成信赖利益关系。为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维稳社会商品交易市场的公序良俗,保护这种信赖利益,对商品代言人法律规制就要达到一定的要求。本文以商品代言人的侵权连带责任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运用责任内部化理论、社会成本理论、汉德公式、博弈论分析以及效率优势分析等,采用规范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其进行研究。本文研究内容如下:首先,本文对国内有关法律制度和理论进行研究。从法律制度设置及理论探讨中提出不足之处。其次,对商品代言人侵权连带责任进行法律经济学分析。运用成本与收益理论讨论商品代言人侵权连带责任的规制成本,讨论在社会成本最小的情形下最优预防注意标准。运用汉德公式、博弈理论等对商品代言人的免责激励进行分析,讨论免责激励下商品代言人的行为选择。对商品代言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效率优势进行分析,分析其在涵盖适格主体、选择适当归责原则时的效率优势。之后,本文以个案的形式对商品代言人的侵权连带责任进行研究分析,以期为商品代言人承担侵权连带责任提供现实的适用依据。最后,对本文的研究结果进行概括总结,得出相应的结论。一是商品代言人承担侵权连带责任能够实现社会成本最小化。二是网红、主播等新型代言主体纳入商品代言人主体范围有利于司法效率的提升。三是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是商品代言人侵权连带责任的最优选择。依据上述结论,提出对商品代言人责任规制的建议:首先严格规制法律行为,体现成本收益最佳。其次扩大适格主体范围,实现社会成本最小化。最后选择最优归责原则,提升司法效率。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