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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R制度下废铅蓄电池多方合作回收利益分配研究

EPR制度下废铅蓄电池多方合作回收利益分配研究

作     者:李翠 

作者单位:天津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胡彪;娄可柏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主      题:废铅蓄电池 逆向回收 合作博弈 利益分配 

摘      要:废铅蓄电池属于典型的社会危险废物,若不能采取正确的回收处理方式,将会给环境带来巨大威胁。为防止因采用非法手段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给环境造成的危害,国家提出了EPR制度,指出生产企业可通过自主回收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回收等方式来承担起回收的责任。合作回收可利用各企业核心业务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多利益。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与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分不开的,利益分配合理与否关系着合作关系能否长久维持下去。本文在分析各种利益分配方法的基础之上,发现在单独考虑一种影响因素时的利益分配模型存在不足,最终分配的结果说服力也较弱。因此,为使最终的分配额具有说服力,满足各主体要求,本文基于TOPSIS法,构建了一种综合利益分配模型,为多方合作回收废铅蓄电池提供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巩固合作关系。首先介绍研究背景与意义,分析相关研究现状,并提出问题。进而利用EPR制度相关理论,界定利益分配的主体和客体,并同时分析了利益分配的必要性和分配时应遵循的原则。其次在分析影响利益分配因素的基础之上建立了单一影响因素利益分配方案,并采用模糊综合评价对各企业承担的风险进行评估,利用Shapley值法对各企业贡献程度进行测算。然后本文又分析了Nash谈判模型,并结合只考虑单一影响因素的利益分配模型,基于TOPSIS法确定了不同分配模型的权重,最终折中为一种综合利益分配法。最后采用案例进行分析,发现无论利用哪种利益分配模型,合作分得的利益都要大于单独经营时的利益。综合利益分配的值与其他利益分配方式分配的值存在一定差距,这主要是因为将几种只考虑单一影响因素的利益模型分得的值进行了折中处理,使得最终的利益分配额更加合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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