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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矫治教育制度研究

专门矫治教育制度研究

作     者:孙红蕾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祁亚平

授予年度:202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专门矫治教育 专门学校 司法属性 驻校检察室 

摘      要: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主张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并强调非刑罚化。《刑法修正案十一》废除收容教养,改为专门矫治教育。专门矫治教育作为罪错未成年非刑罚处遇措施中的一环,矫治的效果影响着未成年犯罪率的高低。在未成年罪错案件数量增多、分级处遇混乱的情况下,专门矫治教育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防止罪错未成年的严重不良行为向犯罪行为转化,完善专门矫治教育制度尤为重要。该篇主要对该项制度进行探讨,对其问题进行分析,并且提出完善建议,更好的发挥矫治罪错未成年的作用。该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来阐述。第一部分主要讲述专门矫治教育和其他矫治措施的区别,通过未成年犯罪特点和收容教养弊端的叙述,论证专门矫治教育的合理性,并提出了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性质和该项制度的法理基础。第二部分主要讲述的是专门矫治教育在理论上所呈现的问题,分为实体和程序两大类。实体方面存在法律规范不健全、年龄下限未确定等,程序方面有决定程序和救济程序不完善等。第三部分从域外的矫治教育措施的运行来展开论述,借鉴美国的司法替代性教育和日本的少年院的运行程序,构思我国的矫治教育的方式并进行剖析。第四部分主要从专门矫治教育的完善路径进行展开,实体方面增加法律规范、明确必要条件、年龄下限等,程序方面在决定程序中增加合适成年人,救济程序中设立驻校检察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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