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研究 收藏
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研究

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研究

作     者:安国辉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周庆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检察机关 民事公益诉讼 支持诉讼 完善 

摘      要:自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以来,针对公益领域的侵权现象日趋严重,而民事公益诉讼领域中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作为诉讼主体均受不同程度条件的限制,无法全面承担起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为解决这一问题,更好的保护公共利益,我国立法机关以民事诉讼法第15条所确立的支持起诉原则为基础,并以第55条作为补充,构建了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该制度作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补充性设计,为起诉主体(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供了一种新的维权方式,检察机关也因此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拓宽了检察机关介入民事公益诉讼的路径。实施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达到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效果,依法有序地纠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高实现正义的效率。为了使该制度更好的发挥作用,达到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对其进行立法领域与司法实践领域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进而提出改进措施具有现实必要性。立法方面,我国相关机关自2014年后陆续出台多部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使得该项制度的司法实践有法可依。在司法实践方面则是经过近二十年的试点以及推广形成了较多的案例资源。通过对于目前我国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梳理发现我国在该项制度的立法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立法位阶低,权威性不足;二是具体原则未得到确立,无法有效指导司法实践;三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具体规则不足,制度内容匮乏。同时通过对于司法实践所形成的案例进行分析得出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的意愿不强;二是检察机关支持是否突破起诉阶段存在争议;三是检察机关内部缺乏诉前审查机制。基于分析出的以上问题,文章将从立法层面与司法层面提出以下对策。立法层面主要是:提高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立法位阶;确定必要性和谦抑性两项制度原则;完善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具体构想,如确定检察机关的地位,与原告的关系等等。司法层面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提升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积极性;二是明确检察全程支持诉讼;三是建立检察机关诉前审查机制。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