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政策适用问题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于志宏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公共政策适用问题,一直以来,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纠纷方面越来越重要。然而,在外国仲裁裁决作出后,常常因违反公共政策而被拒绝承认(下文称“公共政策抗辩)。公共政策原则作为一个语义不明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引发争议,这对于国际商业贸易的发展十分不利。因此,必须对公共政策原则从概念到适用等方面作出规定。本文选取西特福公司039号仲裁裁决案,进行案例分析,引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适用公共政策原则存在的四个问题,并根据国内外司法实践作出分析。(1)针对“公共政策的概念问题,立法上应该如何规定,才能将公共政策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2)针对“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立法上该如何规定,才能避免适用标准过于单一;(3)针对“公共政策的司法审查问题,如何改革,更趋于合理;(4)针对“公共政策的缺少救济手段问题,如何改革,才能使国际商事主体,在仲裁裁决被拒绝承认与执行时,能获得更好的救济。针对这些问题,笔者通过分析案例,阅读文献著作,提出自己的观点,指出适用公共政策方面更加合理的改进方向,以期为我国的司法改革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