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容量传导的中小城市居住用地容积率定量确定方法研究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许乙青;谭春华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8[工学]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083303[工学-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
摘 要:容积率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重点控制的指标,在指导开发建设上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居住是城市的基本功能之一,居住用地容积率是影响其建设和使用的重要指标。从城市宏观尺度来看,目前控规制定的容积率指标突破总规所预测的开发总量的现象屡屡存在,导致总规所预测的容量无法向下有效的传导。而从微观尺度来看,单个居住地块根据用地面积、日照间距、停车数量等不同,其微观尺度的居住用地容积率需求也各不同。在此背景下,本文着眼于居住用地容积率的定量确定方法,全面梳理归纳了相关文献,发现目前的研究方法可归纳为宏观尺度、微观尺度以及宏观结合微观尺度,宏观尺度下确定的居住用地容积率较难落实到具体地块,而微观尺度下确定居住用地容积率的方法又无法实现有效的容量传导。“宏观结合微观的方法是近年来的研究趋势,但现有的研究还未能探索出一套可实现容积率自上而下有效传导,且又能够满足居住地块特殊需求的居住用地容积率定量确定方法。因此,本文以中小城市居住用地容积率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宏观结合微观的方法基础,探索并尝试改进居住用地容积率的定量确定方法。具体研究内容包括:首先,在宏观尺度上构建了总规层级—详规单元层级—街坊层级的传导体系,通过构建强度基准模型,将容量传导至详规单元,再通过强度修正模型的修正,将容量传导至街坊,并获得了容积率的传导值;其次,在微观尺度是以单独的居住用地为对象,通过构建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模型,在日照标准、人口密度、绿地指标、停车指标四种因子约束下获得居住用地容积率的控制值;最后,通过对容积率传导值与控制值关系的分类探讨,以容积率既定值与单元总量管控的表现形式对居住用地容积率进行确定和管理,其中容积率既定值是为了保证容积率的刚性,单元总量管控是为了保证容量传导的有效性。此外,本文将该定量研究方法应用于溆浦县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容积率的确定。案例证明本文提出的居住用地容积率确定方法可实现溆浦县中心城区开发强度自上而下的传导,为溆浦县居住用地容积率的实施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该方法对于中小城市居住用地容积率的定量确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