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中的容错纠错机制研究 ——以贵州省凤冈县干部召回为例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任敏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主 题:干部管理 容错纠错机制 耗散结构 边缘化懒政怠政 干部召回
摘 要:权力运行效能的提高依赖于干部积极作为,并尽可能地少犯不必要的错误。随着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生态领域的旧疾、扶贫领域的顽疾、新增矛盾的冲击等都使干部面临更大的工作压力和能力考验。在同样的工作压力和任务下,有些干部选择懒政怠政逃避压力,有些干部则积极作为应对压力,然而这两种选择却可能有同样的结果——问责。当前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突出,“一出错就问责的管理打击了有工作进取心的干部,在高压力、低资源、广问责的工作环境下,基于资源保存理性,干部会选择避责行为,懒政怠政就是一种典型的避责行为。懒政怠政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背道而驰的,但问责又不能全面有效地消除干部工作中的懒政怠政行为。因此,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以弥补问责缺陷尤为重要。本文通过文献分析法与个案研究法开展对干部管理中容错纠错机制的研究。根据热力学中的耗散结构理论,提炼建构出“干部容错纠错的管理耗散结构模型,解释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压力导向、目标导向、内容导向和运行导向。在干部容错纠错的管理耗散结构下,以贵州省凤冈县干部召回作为实践样本呈现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过程,分析实施效果、发展困境,提出改进建议。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内容导向是可容之错,可容之错分为非主观性探索失误和边缘化懒政怠政。非主观性探索失误带来的经验教训可以避免同类错误的出现,故其对系统的能量损耗不大,反而是边缘化懒政怠政有行为动机的主动性、行为方式的隐蔽性等特点,致使其未能得到及时识别和纠正,大肆损耗系统能量,应该被重点关注。贵州省凤冈县干部召回制度对存在边缘化懒政怠政行为的干部进行召回管理,以列举负面清单的方式对干部工作错误进行识别,以上下级联动进行错误评估,以集中教育和跟踪考察进行错误处理,以回岗工作和组织处理双向流动进行容错纠错的结果应用。干部召回制度最终促进了全县干部思想认识的提升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和公信力。然而,由于问世时间较短,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仍然面临错误识别不精准的操作化困境、为机会主义创设新空间的悖论困境和缺乏包容氛围的环境困境,这些困境限制了容错纠错机制的发展。为发展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可试图从建立申诉机制、开通容错纠错监督渠道、优化结果应用等方面破解困境,推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整体效能的发挥和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