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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规划的法律进路

生态城市规划的法律进路

作     者:赵文程 

作者单位:甘肃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罗艺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08[工学] 081303[工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813[工学-建筑学] 

主      题: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完善建议 

摘      要:城市化进程中造成的环境恶化导致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迫使人们越来越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积极探索城市发展的新道路。生态城市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统一,这符合可持续发展道路,顺应了城市长远发展的目标,成为了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在国际上越来越受到关注。生态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城市规划,而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制度是城市规划制定、实施、修改的重要指引,因此只有完善城市规划法律制度才能保障生态城市的顺利建设。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在我国积极推动生态城市建设的背景下,沿着何为生态城市,生态城市规划进路中的障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考察,以及如何完善生态城市规划法律制度这一逻辑思维深入思考,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建议。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对生态城市、生态城市规划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理清了生态城市规划与生态城市的关系,从而确定了本文的研究视角,其次,主要以河北雄安新区的城市规划、三亚“城市双修、生态园林城市为例,探究了我国在生态城市规划中的进展和不足,找出了我国生态城市规划法律进路中的障碍;本文第二部分通过梳理我国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国家层面与地方层面的法律法规,从而全面清晰地把握我国生态城市规划立法现状,发现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存在立法理念不足、公众参与渠道不畅、规划环评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本文第三部分选择美国、德国、英国比较研究了国外的生态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并总结了相关的经验;本文第四部分通过对国内外生态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的分析,提出了以下五点建议:融入生态城市理念、完善城市规划法律体系、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完善规划环评制度、完善规划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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