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智能船舶运输中的承运人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周立胜;公丕祥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海上货物运输一直以来是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关法律制度也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但是由于海上货物运输涉及的内容以及范围太广,并且该行业历史悠久,早年间制定的规则已经被很多观点认为无法适应于当今时代的发展,也因此适用于海运的四大国际公约一直处于争议之中。近年来,无人智能船舶行业的发力再次给航运业带来了冲击,引发了货方与船方之间的利益格局的变动,其相关法律问题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纳入研究的范围。其中,承运人法律责任制度是海上货物运输制度的核心,法律义务、责任基础、免责事项皆是其存续的基石。本文整理分析了传统船舶运输中的承运人的法律责任制度,结合无人智能船舶自身特性,以及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探讨了无人智能船舶的出现会带给现有海运规则中的法律责任制度什么样的挑战,会在哪些方面带来改变,以及应当如何应对这些改变。首先,本文介绍了无人智能船舶发展的现状,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发布的文件对无人智能船舶进行定义,并将之与传统船舶进行对比,明确了无人智能船舶相较于传统船舶的特殊性,以及在海运实践过程中能够带给承运人的优势。同时,分析了无人智能船舶相较于传统船舶人员配置的区别,传统船舶中船长、船员职位被取消之后的责任承继,以及岸基控制人员的法律地位。其次,本文对于无人智能船舶在法律责任期间、承运人法律义务、承运人责任基础、航海过失免责、火灾过失免责方面带来的挑战进行了阐述。法律义务方面,无人智能船舶对于适航义务、管货义务以及签发单证义务均带来了改变。责任基础作为法律责任制度的基础,对于无人智能船舶承运人的责任承担至关重要,因此,对于责任基础在无人智能船舶方面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何种责任基础更符合无人智能船舶的海运实践实际并且更加能够符合当今国际社会对于平衡货船双方利益的诉求。航海过失免责与火灾过失免责是否还应当保留,结合无人智能船舶自身特性,分析上述两种免责事项的适用情况。最后,针对上述无人智能船舶会对现有海运规则带来的挑战,分析无人智能船舶会对现有船货双方利益格局的正负面影响,结合本文论证的观点,给出了关于应对上述挑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