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版权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春艳;王涛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网络游戏直播通过其自身的娱乐性和竞技对抗性,俨然成了近些年社会公众业余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深受年轻一代人的喜爱。网络游戏直播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各方主体之间爆发激烈的权益争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网络游戏直播画面定性难、权利归属模糊等问题让人措手不及。通过对网络游戏直播画面形成过程的了解,能够赋予其明确定义。网络游戏直播目前可分做两类模式:玩家自主直播模式及游戏赛事直播模式。在玩家自主直播模式下,又能根据游戏的种类不同,划分成竞技类游戏直播画面和剧情类游戏直播画面。玩家自主直播模式下竞技类游戏直播画面可视为在游戏软件程序之上的再创作,即演绎行为,从而具备成为演绎作品的可能性,主播凭借演绎行为成为演绎作者,对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另一类剧情类游戏直播画面则可以对照“类电作品研究其独创性,游戏开发商对游戏剧情的设计是主力贡献,对该画面享有著作权,主播向观众展示作品内容,享有表演者地位;游戏赛事直播画面由于其专业化的摄制,更类似于一档综艺节目,该类画面不单单是对游戏画面本身的直播,更是整个节目编排的呈现,因此具备可作品性,著作权利由赛事举办方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