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的法理及实践路径分析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姜密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并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重要原则确立下来。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重申了这一原则。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大背景下,道德入法是德法合治的重要途径。宪法修正案五中明确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规定为道德入法提供了最权威的宪法依据。2018年5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强调要注重立法引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上升为具体的法律规定,为我国的道德入法实践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道德和法律一直是法理学的重要内容,道德和法律是调整社会的重要手段,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中西方法律思想家和法学家关注的经典问题。在我国社会的转型期,道德失范现象频频发生。在理论上,有学者提出通过道德入法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平。实践中,有些法律已经吸收了部分道德义务并在社会上实施。我国“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引发热议,而且在实施过程中有一定的局限性。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四部分对“常回家看看入法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文章第一部分分析了道德入法的理论基础,着重分析了道德入法的依据和限度。道德是法律的正当性基础,法律提升道德的实效性,道德和法律具有很多相同点,道德和法律的之间的关系使道德入法有了可能性。同时要注意道德入法的限度,只有“义务的道德才能转化为法律,道德只有被客观化才能进入法律规制的领域,道德入法的限度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文章第二部分从“家文化、“孝文化、“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角度出发对“常回家看看入法的正当性进行了分析,“常回家看看入法具有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我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道德,家庭更是实施道德的重要场所。“常回家看看入法体现出传统道德规范在当今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中遇到了问题,对老人不仅要从物质上还要从精神上给予关怀,不能忽视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对老人的关怀不仅体现了一个家庭,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明风貌。我国自古以来就提倡孝道,敬老爱老是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的交融,很多家庭不注重对老人的精神关爱,传统孝道文化、家文化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有限,为了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应对老龄化难题,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是可行的。文章第三部分分析了“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的实践困境,我国“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家事纠纷解决难,法律保障人情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家事纠纷注重亲情,而且义务人的现实压力比较大。“常回家看看条款可操作性欠缺,条文原则性强,立法目的具有倡导性,履行标准、方式和法律责任都不明确,司法执行阶段有一定困难。相关的制度建设也并不健全,缺乏配套实施细则,地方立法质量也有待提升。文章第四部分对提高“常回家看看条款法律效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需要在立法层面完善“常回家看看条款,增强法律条文的明确性,明确精神赡养的内容、方式和法律责任。在司法层面完善“常回家看看条款,加大用人单位惩处力度,优先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解决家事纠纷,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此外,我们还要健全相关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或补充相关法律文件的精神赡养内容,完善“孝亲假,设立老年法庭制度。借鉴国外的做法,政府在完善立法的同时也要健全相关制度保障体系,发挥房地产法和税法激励制度,为老年人精神赡养的落实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将“常回家看看这一以人为本的法律条文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