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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公共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研究

大数据时代公共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研究

作     者:于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薄振峰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公共视频监控 大数据 隐私权 个人信息 

摘      要:近年来,世界各地的公共视频监控数量增长迅速,街头小巷、各个场所中的监控摄像头随处可见,一方面这些公共视频监控承担着重要的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管理的职能,另一方面公共视频监控的使用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带来不小的挑战,尤其是公共视频监控与大数据技术的紧密结合,自动化数据处理技术不断提高着信息收集以及信息分析能力,人们在公共场所不经意的动作、表情、行程都会被记录甚至被长时间留痕,并且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分析整合能够探究出更多新的个人隐私以及个人信息,若对这些信息缺乏管理,对公共视频监控行为缺乏规制,则极易造成公民隐私权的侵犯,由此引起了社会大众以及学界对公共场所隐私权问题的讨论,以及如何在技术治理的应用与隐私权的保护中取得平衡。本文以公共场所隐私权的讨论为核心,分别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大数据时代公共视频监控的内涵界定与使用特点。该章从三个角度进行分析:一是公共视频监控的界定。重点介绍了公共视频监控的概念、公共视频监控与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区别以及本章所指公共视频监控的界定。二是当前公共视频监控与大数据技术紧密结合的发展现状。三是介绍了大数据时代公共视频监控的使用特点。第二部分——大数据时代公共场所隐私权的理论基础。该章首先分别从空间隐私权、私生活安宁权、私生活秘密权三个方面对隐私权的概念作出全面的阐述。同时明晰公共场所的内涵以及当前“公共的特殊性,为公共场所隐私权的证立做好铺垫。最后分别从理论和实际两个层面来证明公共场所隐私权的存在。第三部分——大数据时代公共视频监控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该章从当前公共视频监控给公民隐私权带来的侵害以及侵害的特点入手,重点分析了公共视频监控与隐私权保护之间所产生的价值冲突和冲突产生的相关原因,为寻找平衡两者冲突的解决方法做好铺垫。第四部分——我国大数据时代隐私权的保护现状。说到个人隐私不得不与个人信息相关联,因此本章首先分析《民法典》背景下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之后分别从公法与私法两个层面分析对于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的保护现状与不足之处。第五部分——大数据时代保护隐私权的体系构建。分别从技术治理坚持的行政伦理、立法体系的完善、制定统一的公共视频监控的使用与操作规范、建立健全问责与救济机制四个方面进行阐释提出自己的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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