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机构股权投资偏好研究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杨文生;梁玉国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摘 要:2020年上半年,在美股多次熔断的市场背景下,我国保险机构在股市上表现出了新一轮的“举牌潮。仅2020年第一季度,保险机构的举牌次数已经超过2019年整年次数,如此密度的险资举牌较为罕见,作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保险机构在资本市场上的一举一动必然会为市场带来影响,在2015年的险资举牌浪潮中,险资的巨额注入直接推动了市场风格的变化,在资本市场掀起了蓝筹股热潮。因此研究保险机构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判断保险机构乐于投资拥有哪些特性的企业股票、其偏好究竟取决于哪些因素,具有巨大意义。本文将选用2012年至2019年期间我国A股市场上部分上市公司的年度数据,依次进行描述性统计、相关性分析、多重共线性检验、两样本均值T检验、Logistic、Tobit模型回归分析等过程进行分析,为了表明保险机构在股权投资偏好上同其他机构投资者相比具有的特性,本文在两样本均值T检验中对比了保险机构与保险机构六个维度上的区别,T检验结果也验证了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投资者在以上六个方面的选择上具有显著不同。后文中通过Logistic、Tobit模型的回归发现保险机构股权投资时偏好于投资股票市场表现好(例如:现金回收率高)的企业、偏好于股权投资于具有规模大且上市年份久的公司、偏好于股票风险小、流动性高的、股权结构分散的企业。最后,本文将以回归结果显示的偏好为基础,在未来如何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保险机构的投资行为进行政策监管以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提出一些意见与建议:对保险公司而言,第一,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股权投资规划体系;第二,应当注重理性投资;第三,建立多维度评估指标体系;第四,保险机构间建立信息交流通道。对监管机构而言,第一,注重引导与限制相结合;第二,继续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第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内控与外审准确性;第四,提高自身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