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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程序性问题研究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程序性问题研究

作     者:芮蕾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夏红

授予年度:202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程序适用 辩护实质化 财产处置 

摘      要: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对专项斗争阶段350份裁判文书以及10个庭审视频的分析,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组织结构复杂、组织经济活动涉及多领域、组织行为暴力性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实体特征。新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实体特征对程序适用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诉讼效率强化需求显著;二是组织财产结构认定不清晰,财产处置规范化需求增加;三是组织行为暴力性突出,人员保护紧迫性需求凸显。在专项斗争阶段,一方面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处理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如“由人到案侦查模式的转变、检察机关注重侦查的提前介入、合议庭审理全覆盖、认罪认罚率较高、集中宣判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等。另一方面,在审前阶段,存在职能管辖存在冲突、证据收集困难、侦查监督途径有限等问题;在审判阶段,存在刑事辩护效果不理想、言词证据审查困难,以及案件公开率低等问题;另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财产处置程序分散、“继续追缴的后续程序规定空白,以及涉案财产性质认定缺乏证据等问题也非常突出。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程序适用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应该积极探索解决措施,以便高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具体方法如下:一是强化管辖协作机制;二是加强行政证据向诉讼证据的转化;三是通过探索分类化的提前介入机制提高案件监督的效果;四是通过保障律师参与庭审的权利,确保指派辩护的辩护时间等措施来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辩护的实质性;五是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以消除案件过于依赖言词证据的不利影响;六是规范案件的信息公开;七是通过构建专门化涉案财产处理程序、规范“继续追缴后续程序以及涉案财产性质认定严格遵循定罪标准来完善涉黑财产的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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