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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ODR调解专员研究

中国金融ODR调解专员研究

作     者:陈燕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蓉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金融ODR 调解专员 独立性 专业性 职业化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日益复杂的利益冲突,为了保障人民群众“接近正义(access to justice)的权利,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并随着社会进步与公众需要发展至黄金期。金融ADR是指一种成立以金融机构为成员的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纠纷处理机构,专门处理金融消费中发生的各项纠纷并进行调解或裁决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人工智能的兴起使得“互联网+调解成为大势所趋,ADR向在线化ODR(Online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转变。2018年中国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网正式上线,截止2019年12月,已有20家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接入在线化平台,实现向ODR的转变。本文采用文献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跨学科分析等方法,试图从调解专员的角度出发,以金融ODR机构的运行为背景,探讨金融ODR调解专员的制度构建。除绪论和结论外,本文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金融ODR调解专员制度进行解读,从调解专员的性质出发,表明其在调解制度中的地位,并对调解专员的角色进行定位;其次,分析调解专员在金融ODR的功能,重点阐明调解专员制度构建的标准要素。第二部分对我国初步形成的金融ODR调解专员制度进行了研究。首先,初步了解以《人民调解法》为主要依据积极推进的现行调解专员制度的立法现状与运行效果;其次,从金融ODR机构解纷工作中调解专员独立性标准、专业性标准与职业化标准三个方面深入剖析调解专员现行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是境内外金融ODR机构中调解专员制度的经验借鉴。首先,介绍英国FOS与中国台湾地区FOI中调解专员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其次,分析境外国家及地区调解专员独立性、专业性、及职业化标准的优劣;最后,总结境外国家及地区对我国金融ODR调解专员制度构建的借鉴经验。第四部分针对现阶段我国金融ODR调解专员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首先,加快立法工作规制调解专员;其次,保证调解专员工作的独立性;再次,提高调解专员的专业性水平;最后,推进调解专员的职业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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