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主义视野下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为例
作者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杨慧兰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结构日益多元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目前社会组织管理模式表现出明显的“依附性和“被动性,双重管理体制严重制约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因为能够将政府和社会组织联系起来,增进二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故其建设对于社会治理的发展完善有着重要意义。源于西方的法团主义理论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指导意义使其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法团主义理论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国家认定和与社会组织互动等诸多方面有契合之处,运用法团主义视角可以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模式和理念思路。本文主要运用法团主义的视角来分析并解决“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建设思路。作者以法团主义与“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契合性作为理论支撑,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建设实践为例,分析了“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面临的困难及现实存在的问题:运作实践与目标定位不匹配;社会事务参与难以实现制度化;社会动员能力有限、互动不充分,并剖析了深层次原因。辅之以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成功经验,以法团主义理论为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宏观思路和具体策略。宏观思路方面要转变传统观念,认同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主体身份;提升立法层次,推动改善顶层设计;构建政府与社会互相增权、良性互动机制。政府层面需要从加大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完善法律规制和优化合作治理渠道等方面加以改进,“枢纽型社会组织需要积极开展社会动员、加强自身建设和完善组织体系建设等方面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