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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以区分标准与分流方法为重点

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以区分标准与分流方法为重点

作     者:李金朋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浩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民事案件 繁简分流 区分标准 区分方法 

摘      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与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诉讼已经成为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重要方式,但这也导致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官人均办案数也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等状况。不仅影响到个案的结案周期,使案件结案周期变长,诉诸司法的当事人难以迅速得到救济,而且也对案件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一些法官为了减少积压的案件,采取快审快结的办法,对案件质量有所懈怠。进行繁简分流的改革,首先需要把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区分为繁案与简案,然后交由不同的审判机构、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因此,如何有效甄别繁案与简案,是繁简分流机制能够有效运行的前提与关键。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繁案与简案的标准以及区分的方法远未得到解决,各基层法院尽管纷纷出台繁简分流改革的文件,但文件中所列的简案类别存在很大的差异。不仅如此,各法院所采用的识别繁案与简案的方法也大相径庭。当下的改革中,区分繁案与简案标准与方法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辨析了繁简分流的概念和内涵,阐述了繁简分流的法理依据,改革的背景与改革的历程,界定了本文研究的对象。第二章讨论了繁简分流的标准和方法,是本文的核心内容之一。首先说明了为什么需要研究繁简分流的标准,接着梳理了分流标准的历史沿革。在此基础上,分别解析了2012年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区分的方法和我国司法实务中采用的分流方法。第三章是实证研究部分。考察了2017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时确定的改革试点法院中的三个法院(苏南、苏中、苏北各选一个法院)改革的状况。第四章着重分析了繁简分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诸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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