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的劳动关系研究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韩从容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近年来“共享经济一词悄然进入了人们的生活,在改变人们传统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催生了新的就业形态即“网约工。据2018年公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本国在共享经济领域的贸易成交额约49205亿元,比上年增加47.2%;2017年本国在共享经济领域的就业者人数约为7000万人,比上年增长1000万人。然而这种新兴的就业形态在共享经济成长过程中并非一帆风顺,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文章从案例引入“同事不同判现象,分析了我国专职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困境,并在借鉴英美法系“控制说标准的基础上,作出了专职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同时提出了创新专职网约工保险缴费机制与网约平台责任承担方式的配套制度设计。文章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导入司法实务中『同案不同判』的三篇典型案例,分析在相同的司法案例中,相同法律关系主体因其保护利益主体的不同,而分别被认定为非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的司法判决。第二部分,通过对网约劳动关系主体的研究,提出从收入来源、时间属性、业务技能以及符合一重劳动关系几个方面区分认定专职网约工与兼职网约工,避免劳动关系认定的泛化。第三部分,分析我国专职网约工与网约平台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困境,主要包括认定模式僵化、认定依据不完善和不同利益主体间的价值博弈等问题。第四部分,评析域外网约劳动关系的认定实践,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分析适合我国国情的路径,其中主要吸收了英美法系的“控制说标准。第五部分,从域外的经验借鉴和域内的法律创新上提出了认定专职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在域外的经验借鉴上,引入英美法系“控制说标准,使之与大陆法系的“从属性标准相结合来完善现有劳动立法上的不足;在域内的法律创新上,提出了我国专职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劳动关系认定的“二分法构建,通过配套制度的设计以期平衡不同利益主体间的价值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