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基于UTAUT模型的畜禽废弃物处理与补偿机制研究 收藏
基于UTAUT模型的畜禽废弃物处理与补偿机制研究

基于UTAUT模型的畜禽废弃物处理与补偿机制研究

作     者:陶君颖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建华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082803[工学-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09[农学] 0903[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主      题:畜禽养殖户 养殖废弃物 资源化处理 生态补偿 UTAUT模型 

摘      要:畜禽养殖业是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最大污染源,伴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粪污问题越发严峻。2017年我国畜禽粪污产生量约为38.18亿吨,相比2010年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数据32.52亿吨,上升了5.66亿吨,其中畜禽养殖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约为1080.10万吨,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为85.36万吨和13.37万吨,畜禽污染物的大量排放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给环境治理带来了巨大压力,也影响着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提升和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与产业转型。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处理与利用是畜禽粪污治理的根本途径,近年来,虽然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畜禽污染控制与粪便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条例,但直至2017年,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仅为60%,总体仍然偏低,现有政策效用的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实际的政策效果距目标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养殖户是畜禽废弃物最直接的处置者,也是畜禽养殖产业中最基本、最庞大的微观主体,从源头上改善养殖户的生产行为,引导其进行畜禽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与利用是改善畜禽粪污问题,引导畜禽养殖循环发展的有力途径。但由于畜禽废弃物处理的公共物品属性与非排他性,养殖户缺乏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与保护环境的内在动力。不少学者研究指出,只有在充分利用政府生态补偿政策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调动养殖户资源化处理畜禽废弃物的积极性,提升畜禽废弃物处理的正外部性,实现畜禽养殖的绿色转型。因此,本文以畜禽废弃物处理的“环境影响研究—潜在价值评估—行为意愿分析—补偿意愿估计—补偿标准讨论—补偿机制构建为逻辑主线,系统分析畜禽养殖户的废弃物处理方式与行为意愿,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补偿标准的估计与补偿机制的设计,以期为政府的畜禽粪污治理给予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本研究的主体主要由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以国家的统计资料数据为基础介绍畜禽养殖的发展概况以及畜禽废弃物的排放现状与环境影响,同时对其资源化处理的潜在价值进行测算与估量;第二部分主要基于实地调研数据揭示畜禽养殖户的废弃物处理现状,分析其行为特点,并借助UTAUT模型与无序多分类Logit回归分析养殖户畜禽废弃物处理方式的主要影响因素;第三部分对养殖户三种不同程度的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意愿进行了现状描述与原因分析,并以UTAUT模型为基础,基于二元Logit回归进一步识别影响养殖户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主观意愿与资金投入意愿的主要因素;第四部分主要依靠条件价值评估法与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对养殖户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补偿意愿进行讨论与估计,同时以UTAUT模型为研究框架分析影响养殖户资源化处理补偿意愿和意愿补偿水平的主要因素;第五部分则是在前文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对影响养殖户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意愿、处理方式、补偿意愿及其水平的相关因素的综合分析考量,结合养殖户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补偿意愿的偏好描述与补偿标准估计结果,参考以往学者的研究结论与我国实际情况,从基本思路与原则、基本框架、配套措施与保障等方面进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的优化设计。通过本文研究,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我国畜禽废弃物排放的环境污染严重,但其资源化利用的价值潜力巨大,畜禽粪尿肥料化与能源化利用的价值空间与发展前景均十分可观;现阶段养殖户畜禽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水平很低,资源化利用的相关知识与技术在推广和应用上也缺乏力度,畜禽废弃物的处理总体上还处于低效利用阶段;养殖户大多具备资源化处理畜禽废弃物的意愿,但主要考虑到处理成本与家庭的经济压力难以将意愿转变为实际行动,而政府提供相应的生态补偿可以有效弥补养殖户的费用开销,激励畜禽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置;养殖户补偿意愿和意愿补偿水平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绩效期望、努力期望、社会影响、便利条件与自身基本特征和养殖特征的影响,在消除样本选择性偏误后,养殖户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补偿意愿期望值为98.02元/月·户;构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生态补偿机制需融合经济、行政、法律、技术、文化等多方面的努力,坚持公平性、普惠性、多样性、及时性、差异化、透明化、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等基本原则,明确补偿主客体、确定补偿对象及范围、丰富补偿方式与形式、扩充资金来源、细化补偿标准与定价方式,进一步完善补偿相关条例,同时通过完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设立和优化相关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加大教育宣传与社会监督、进行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落实配套辅助措施,加强多方位保障。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