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量比系数修正的黑土区典型县域耕地等别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吴克宁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82803[工学-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802[工学-农业水土工程]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09[农学] 0903[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090301[农学-土壤学]
主 题:黑土区 耕地自然质量分等 生产潜力指数 营养当量 产量比
摘 要:黑土区作为我国商品粮的主产区,掌握其耕地质量等别情况对合理利用及保护我国耕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省使用现行的县域作物最高单产计算产量比系数,进行耕地自然质量分等,存在旱地等别高于水田等别的问题。针对这一不合理现象,研究不同计算方式下的产量比对分等结果的影响,使其等别合理化。本文选取黑龙江省东北部富锦市、南部五常市和中部海伦市3个典型县域黑土区作为研究区进行实证研究,分别采用二级区作物最高单产比法、作物生产潜力指数比法和营养当量修正法计算产量比,运用调整后的产量比进行耕地自然质量分等,并对其等别分布结果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发现:用二级区内农作物最高产量计算产量比,富锦市和五常市部分旱地自然质量等别降低1个等,海伦市部分旱地自然质量等别提升1个等,水田等别均未发生改变,仍会出现旱地等别高于水田等别的现象;采用作物生产潜力指数比值来计算产量比,与原有分等结果相比,富锦市旱地自然质量等别降低1个等,五常市旱地自然质量等别提升1个等,海伦市旱地自然质量等别有升有降,水田等别未发生变化,分等结果不符合实际情况;而用作物营养当量修正产量比,与原分等结果相比,部分旱地等别降低1等,水田等别未发生变化,未出现旱地等别高于水田等别的现象,分等结果也符合实际情况。本文通过对三个典型县域案例的研究为《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修订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提供支持,为提高耕地分等结果的全国可比性提供借鉴,对黑龙江省以及整个黑土区新一轮的耕地分等工作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