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农村基层“微腐败”治理研究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乔德福;刘治军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虎拍蝇、正风肃纪,用党章党规党纪等制度的铁笼,管住不守规矩、任性的权力,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形成压倒性态势,由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重点整治上层“大老虎向治理基层“微腐败延伸。但无论是“微腐败还是大腐败,本质上都是权利的寻租,对公权力的滥用,对公共利益的侵犯。近年来,农村基层“微腐败呈现出易发多发、量多面广的特点,侵害群众利益、“小官大贪、“蚁贪等,严重抹黑了党的执政形象,损害了干群关系。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微腐败也可能会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本文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新郑市2013-2017年涉农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农村基层“微腐败案件的个性与共性问题,对一些具有典型代表性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探析腐败的根源,并提出制度化常态化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