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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研究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研究

作     者:朱盛 

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雪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信息网络传播权 权益保护 利益平衡 规制路径 

摘      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核心问题是合理解释、安排、解决现实中作品的网络传播,该权益的规范保护,涉及不同主体的利益交叉,如何规制和平衡各主体的利益边界是个难题。著作权法学理论为赢得可靠性与准确性,牺牲了部分实用性和针对性,将作品的传播活动抽象化、纯粹化后,来适用于将来的未知情势。然而,由于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作品的传播渠道和样态变得纷繁复杂。著作权法学理论中有些假定的、忽略的因素,却往往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实务中必须面对、不容忽略,甚至是要重点关注的基本问题。在互联网经济发展这个大环境下,著作权产业生态被重构,产业运行链条被改变,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理念也应调整变化。著作权法的目的是保护作品生产、传播、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各主体间的利益,并进行合理分配规制,著作权法制度的形成是不同利益主体诉求的结果,它涉及资本力量强弱、国家政策等多种因素。随着技术发展,现要面对的难题是不同利益范围的界限划定和各方势力的利益协调。著作权法律规则中的“利益平衡理论,由于不同参与主体的加入,产生了新的动态变化。在网络时代,作品的生产和交换,已和先前的实物承接载体所不同,为此需要更新法律制度和理念,来调和现存的利益纷争,寻求新的利益平衡点,实现对知识资源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目前,使用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已超过传统的纸质传播和以磁盘、磁带、光盘、半导体存储器等存储信息的实体传播。作品的网络传播渠道,已逐渐成为著作权人应当掌控的获益途径,信息网络传播权已是著作权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中的主要标的之一。我们需要与时俱进,制定新的法规和树立新的法律理念,满足作品网络传播这一财产权益保护的客观需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力度的大小,不仅涉及著作权人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还关乎传播领域内各产业的发展方向。本文从作品网络传播中所形成的利益链角度,说明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透视他们在作品传播链条中的角色地位,以及他们为追求更多利益,所展现出来的外在表现,进而分析其背后的原因;进一步找到作品网络传播利益链中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对各参与方的利益范围进行合理规制,正确指引和规范其行为,促使各方达到新的利益均衡状态,实现和谐发展。论文由五个内容组成,首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法律制度基本情况进行初略认知,从基本概念、法律制度、立法目的与立法限制三方面,论述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二部分,直击现象研究,呈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点。讲述与该权益相关的社会现实形态,包括该使用权的侵权样态,以及对该权益的司法保护特点。第三部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存在的困境,这部分首先厘清作品网络传播链的构成,由该链条衍生出众多参与主体。随后写明各主体行为失范的现象,呈现著作权益失衡的情况,并说清该权益保护存在的困境。第四部分,重点论述目前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存在困境的原因,从媒介变迁、网络科技发展和现有法律制度缺陷等角度来剖析,呈现出造成困境的实质原因。第五部分,参照所列出的问题原因,提出引入默示许可制度、重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措施,以期达到各方共同发展,形成积极正面的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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