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贿赂犯罪预防的共治模式研究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晓龙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贿赂犯罪特别是在商业领域发生的犯罪具有极高的隐匿性和广泛性,我国单位的行贿、受贿犯罪日益猖獗而现行的犯罪治理模式具有根本性的缺陷。本文首先针对现存的自律和他律治理手段的评析,在借鉴域外刑事合规治理的基础上提出适合我国预防企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和企业共治模式。该模式相较于单一的自律或者他律手段在预防企业贿赂犯罪上更显成效,为国家治理犯罪的压力缓解了不少,同时也削减了用于查处犯罪和使用刑罚的成本,提高了办案的效率,而且注重组织内部合规文化的重构,这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有关乎存亡的重要性。其次对共治模式在犯罪学和刑法学领域的形成原因和理论根据展开了叙述,在此基础上对共同治理机制的基本框架展开理论构想,对刑法规范(惩罚、激励措施)和合规程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最后对我国首次提出的《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地方标准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在自律、他律以及配套措施三个层面上具体且有意义的制度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