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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E专利运营的正当性及权利滥用的规制

NPE专利运营的正当性及权利滥用的规制

作     者:罗澜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岩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非专利实施主体 专利运营 专利流氓 专利权滥用 

摘      要:专利运营是基于专利权的财产属性产生的经济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新的专利实施方式出现,不利用专利技术生产制造的非专利实施主体应运而生,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于2003年首次在法律层面将NPE这一概念提出。由于NPE发起了很多专利侵权诉讼,多数人认为所有的NPE都是为牟利而频繁发起诉讼的“专利流氓,因此大众对NPE的专利运营活动存在误解,其中有两个最突出的问题,一是由于偏见导致NPE作为专利权人在正当行使专利权的时受到限制,具体表现为公众对NPE概念的误解,导致存在大量负面的舆论,阻碍了NPE的正常运营;二是NPE确有存在滥用专利权的现象,如频繁发起专利诉讼,以及专利聚合产生的垄断问题,因此关于NPE运营活动存在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NPE产生于知识产权制度发达的美国,国外的学者NPE的诉讼活动、专利投资、专利运营模式、盈利方式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其活动的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联系与冲突。由此可见,美国已经将NPE作为一个成熟的主体进行分析研究,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不容小觑。美国著名的NPE高智发明公司早已进入中国市场,与高校进行了合作,近年来也不乏国内外NPE在中国对专利实施主体发起专利诉讼,学者也对“专利流氓的规制进行了探讨,而鲜有对NPE的正常运营活动的分析,对NPE的研究过于片面,不利于专利制度的发展。本文围绕NPE专利运营面临的两个突出问题进行分析,从剖析非专利实施主体的产生和分类着手,从NPE的运营现状提出其存在的问题,一是NPE专利运营受限,另一方面是NPE对权利的滥用,并分析NPE进行专利运营的法理学依据和经济学支撑,结合国外规制NPE的经验以及我国实际情况从制度构造和现行专利法的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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